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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 浏览数:1
近日,新疆印发《关于提高新能源发展韧性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通知》。《通知》提出,立足新疆资源禀赋和当前发展实际,积极
近日,新疆印发《关于提高新能源发展韧性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通知》。
《通知》提出,立足新疆资源禀赋和当前发展实际,积极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的新形势、新变化,聚焦“三个不变、两个保障”目标,即保持大力开发新能源战略不变,保持新增新能源装机任务目标不变,保持电价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变,保障新能源企业收益,保障新能源优质营商环境,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科学分析、精准施策,从“源”“网”“荷”“储”多角度系统谋划,提出优化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科学平稳推动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地方开展绿电直连等试点、严控新能源不合理投资成本、“以需定量”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研究论证南北疆特高压柔性直流通道、优化电网审批和并网流程、推动氢氨醇产业发展、吸引中东部高载能产业加快向新疆转移、积极打造绿色算力集群、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新型储能等具体措施。系统优化资源配置效能,以更大力度、更高效率推动新能源产业升级,打造高质量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集群。
全文如下: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关于提高新能源发展韧性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5〕327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完善产业政策、稳定市场预期、优化营商环境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提出6方面21条具体政策措施,积极为新能源发展注入动能、提升韧性。
《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部署,立足新疆资源禀赋和当前发展实际,积极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的新形势、新变化,聚焦“三个不变、两个保障”目标,即保持大力开发新能源战略不变,保持新增新能源装机任务目标不变,保持电价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变,保障新能源企业收益,保障新能源优质营商环境,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科学分析、精准施策,从“源”“网”“荷”“储”多角度系统谋划,提出优化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科学平稳推动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地方开展绿电直连等试点、严控新能源不合理投资成本、“以需定量”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研究论证南北疆特高压柔性直流通道、优化电网审批和并网流程、推动氢氨醇产业发展、吸引中东部高载能产业加快向新疆转移、积极打造绿色算力集群、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新型储能等具体措施。系统优化资源配置效能,以更大力度、更高效率推动新能源产业升级,打造高质量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集群。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形成新能源高质量循环发展良好态势,稳住新能源发展在全国前列的领先优势,全力筑牢国家和自治区能源安全屏障,为能源结构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进一步在国家能源保供大局和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贡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贡献新能源力量。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新疆新能源累计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达到1.04亿千瓦,成为全国西北地区首个新能源装机过亿省区,取得历史性突破,位居全国第三;2024年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4211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2025年1—5月,全区新增新能源装机2688万千瓦,同比增长126.6%,新能源总装机突破1.3亿千瓦,占全区电源总装机比重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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