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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数:6
9月7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
9月7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指出,对新建制加氢一体站和单独制氢设施、现有加氢站新增制氢设施等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项目工程投资(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用)30%予以补助支持。
支持输氢管道建设对输氢管道新建或利用现有燃气管线改造项目(包括途经本市并为本市提供氢源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项目工程在京建设工程投资(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用)30%予以补助支持。
支持加氢站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符合本市发展规划的加氢站,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含改[扩]建)的压缩机12 小时额定工作2能力 1 吨及以上加氢站(不含制加氢一体站),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项目工程投资(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用)30%予以补助支持。
原文如下:

关于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氢能制储输用相关工作,鼓励氢能全链条先进设备制造与应用,加大对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liuyq@fg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0385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2.《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附件1: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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