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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来源:天台县人民政府 浏览数:131
10月23日,浙江天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天台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指出,天台县新能源公交车
10月23日,浙江天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天台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件指出,天台县新能源公交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燃料电池车,按购买发票实际金额最高不超过15%进行补助。
已享受政策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所有项目奖补总计不超过92万元。
申请享受政策补助项目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30日。
政策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天台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浙财企〔2022〕17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主体资格:在天台县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
2、涉及范围:新能源公交车购买主体。
二、申请享受政策补助项目时间范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30日
三、补助标准
1、新能源公交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燃料电池车,按购买发票实际金额最高不超过15%进行补助。
2、已享受政策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项目奖补总计不超过92万元。
四、申报材料
新能源公交车购买补助。申报时填写《天台县购买新能源公交车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车辆信息明细表》(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并提供营业执照、购车合同、发票(含付款凭证)、行驶证等资料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通过“台州政企通”平台(https://zqt.czj.zjtz.gov.cn/)进行网上直接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并提交审核。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县发改局联系人:陈丹青,电话:0576-83930683
县财政局联系人:陈荣,电话:0576-83882175
附件:汽车补助附件1-3.doc
1、天台县购买新能源公交车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2、车辆信息明细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天台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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