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其中提到:
本专项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增效、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低碳、煤炭清洁化利用、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提升、能源消费端绿色低碳转型、涉改乡镇农村电网等方向,重点支持内容包括:
(三)低碳项目。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重大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和示范推广应用项目,氢能冶金项目,零碳园区建设重点支撑项目,重大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项目。
(六)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项目。独立新型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能源领域应用项目。
本办法规定的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具体安排标准如下:
(一)节能增效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低碳项目、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项目、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项目: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15%,单个项目安排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省直机关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节能改造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