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网
头条聚焦   |  企业动态   |  产业政策   |  海外动态   |  会议报道   |  终端报道   |  项目信息
当前位置: 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网>行业资讯 >产业政策 > 再添一个内蒙古!7地已解禁,可在非化工园区建加氢制氢项目

再添一个内蒙古!7地已解禁,可在非化工园区建加氢制氢项目

2024-02-28 浏览数:87

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应急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允许在化工园

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应急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内蒙古这份文件还强调,“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均指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不包含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

目前明确提出可以非化工区域开展加氢项目的已经有7地。从省级区域来说,包括吉林、广东、河北,以及最新发布通知的内蒙古。从地方来说包括安徽六安市、新疆自治区布尔津县、沈阳大东区:

原文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

各盟市能源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推进我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氢能产业发展新路径,现就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

二、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三、本通知文件中“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均指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不包含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

四、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的储存、运输、充装、使用执行现行相关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6日


阅读上文 >> 广东:到示范期末建成加氢站超200座
阅读下文 >> 新材料应用最高奖金1000万元!氢气运营补贴10元/公斤!北京发布氢能产业全面扶持政策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h2fc.net/news/show-4087.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网

按分类浏览

点击排行

图文推荐

推荐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