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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2 来源:工信部 浏览数:1
近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文件指出,本文件规定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系
近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文件指出,本文件规定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系统和关键部件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压缩气态氢作为燃料,公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MPa的M类、N类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对于M1类车辆,按照附录B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氢气泄漏试验,应满足任意时刻测得的氢气体积浓度不超过1.0%。
加氢要求,氢气加注时,车辆应不能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移动。使用公称工作压力为70MPa储氢气瓶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应具备加氢通信功能。
标准的实施,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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