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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数:0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推动海洋船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件指出,推动海洋船舶工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全面转型,重点突破清洁燃料动力技术,拓展高附加值船舶领域。推进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轮等主力船型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打造新一代低碳智能船舶产品。突破LNG、甲醇、氨、氢新燃料船舶、电动船舶、清洁能源混合动力船舶等绿色船舶制造技术,加快氨、氢等清洁能源高效燃烧技术研发,实施新一代双燃料环保船、液氢运输船和电动船舶研制与示范应用。
鼓励发展重型破冰船、高冰级 LNG 船等极地特种装备及关键配套,积极开展海上制氢、海上光伏、深远海养殖等新型装备研发制造。
海洋新能源产业。发展海上风电制氢、太阳能海水制氢、深远海碳封存、柔性组网输电等关键技术。发展近海抗台型、深远海漂浮式风电机组以及海上漂浮式结构等关键模块,提升海上超大型风电机组风轮叶片设计能力。突破深远海智能风电装备技术,打造“深远海风电+”智能融合平台,建设深远海智慧风场。探索“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上风电+海水制氢”等立体化融合开发模式。持续壮大海上风电运维产业。推动建设滨海零碳园区,构建“绿电直供+溯源认证体系”的新型电力系统。
健全海上风电整机产业链,推动海上风机整机及配套设备研制,加速大兆瓦级海上风电机组批量应用,推动抗台风、耐腐蚀、高效能的海上风电机组和基础设施发展。开展海上风电母港、深远海风电试点示范,探索“风光+氢、甲醇、液氨”等多种能源集成方式。推动海上光伏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
开展蓝色碳汇交易试点,推进海洋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发展,推动海上风电、光伏、氢能与碳汇协同增效。推进清洁能源产业与海洋碳汇生态系统空间良性互动,依托海上风电场开发藻类贝类养殖项目,探索“风电基地+渔业碳汇”新模式。探索深远海风电制氢渔船加氢改造等。
发展海洋新能源,建设海上风电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拓展光伏、氢能、冷能等多种清洁能源利用。培育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在启东、海门、如东形成研发、生产、加工联动体系。推动海洋产业向深远海进军,构建“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资源开发—综合服务”为一体的深海产业发展体系。
紧扣海洋未来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鼓励构建前沿科技建设验证场景,探索发展“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上风电+海水制氢”“海上风电+ 海洋油气”“海上风电+海上光伏” 等多种模式落地应用场景。以场景应用推动技术产品定型、用户群体培育、市场需求挖掘。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科学谋划全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建设,依据《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十五五”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部署,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4月25日至5月24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反馈。反馈意见请明确修改内容,说明修改理由,并注明反馈意见的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邮寄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海洋规划与经济处(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邮编210017),或发送至邮箱jszrzyhyjj@163.com。联系电话:025-86590477。
附件:江苏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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