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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来源:国际金融报作者:程梓欣 浏览数:9
6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国家能源局将遴选部分
6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国家能源局将遴选部分项目和区域开展氢能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元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通知》显示,试点形式分为项目试点和区域试点,试点方向包括氢能制取、氢能储运、氢能应用以及共性支撑四大环节,并细分11个试点方向:规模化制氢及一体化、先进柔性离网制氢、清洁低碳氢能综合开发;规模化、长距离输送,高密度、多元化储存;炼油及煤制油气绿色替代、氢氨燃料供电供能、氢储能长时长效运行、能源领域综合应用;氢能实证实验平台、氢能低碳转型试点。
在规模化制氢及一体化方向,在风、光、水电、核电、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开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核电制氢项目建设,并适应风电、光伏等波动特性。下游可一体化耦合氨、醇、航煤、炼化等场景。配套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量比例不超过20%,原则上不占用系统调节资源,制氢电解槽装机规模不低于100兆瓦(或气化产能不低于20000标方/时),电解槽运行负荷调节能力不低于50%—100%水平。
在规模化、长距离输送方向,围绕大规模、长距离、跨区域氢气输运需求,开展管道(输送介质限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氢槽罐、更高压力管束等不同形式气氢和液氢技术试点,有效提高氢能输运效率和规模,降低输运成本。液氢工厂单套设备液化能力不低于5吨/天;单车运输能力不低于600千克;管道长度不少于100公里。
在炼油及煤制油气绿色替代方向,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炼油、煤制油气等生产过程的替代。配套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供应设施,持续优化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替代相关工艺流程,提高替代比例、反应效率,降低碳排放,支撑相关行业绿色转型。可再生能源制氢替代规模不低于1000吨/年。
项目和区域试点原则上在3年内建成投产或完成试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区域试点优先纳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优先推荐纳入“两重”“两新”等支持范围,相关技术装备优先纳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依托试点项目,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动相关项目参与碳市场、绿证市场交易。
国家能源局还将适时推动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通过发布案例集、建立试点区等方式,将项目和区域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向全国推广,带动更多地区发展氢能产业,推动我国氢能产业整体水平提升。
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氢能生产消费规模超3650万吨,位列世界第一。截至2024年底,全球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累计建成产能超25万吨/年,我国占比超50%,已逐步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制氢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引领国家。《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中指出,“中国的氢能产业正从试点探索逐步进入有序破局的新阶段”。
国金证券认为,2025年是“十四五”氢能政策的收官之年,绿氢示范项目招标活跃,政策端随着国家能源局提出持续推动氢能产业政策接续发力,下半年行业有望迎来政策进一步催化,加速商业化进程和项目落地进度。
长城证券此前指出,鉴于我国持续颁布的氢能源利好政策,氢能产业持续发展。上游电解槽招标项目持续稳定增多,制氢投资力度加大;中游加快氢能输用发展,持续建设氢能产线;下游氢能探索多场景应用,促进氢能交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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