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其中提到: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近海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闽南深远海风电基地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进漳州、宁德、霞浦等核电机组建设,探索利用核能供热。积极探索绿色氢基能源制取与利用,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装机比重大于68%。
专栏一 低碳零碳载体建设工程
大力推动零碳工厂建设。遴选一批零碳工厂,鼓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推进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持续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工业深度脱碳等低碳技术示范工程。
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开展新兴支柱产业培育行动,紧盯新型电池、生物制造、绿色氢能等重点领域,因地制宜发展未来产业。支持绿色金融、生态设计、碳资产管理等新型服务业发展,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
专栏三 产业绿色化建设工程
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以省内优势产业为重点,建立未来产业识别和动态调整、精准培育机制,支持新型固态电池、先进电化学储能技术、生物基绿色化学品、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技术研发。
持续加强绿色产业国际合作。探索推动绿色氢能国际合作,推动境内外经贸合作区绿色低碳发展,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支持企业到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非洲、大洋洲等国家投资发展现代农业,鼓励茶叶、食用菌等优势产业与东亚国家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