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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来源: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 浏览数:103
8月26日,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在官网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长三角氢能高速示范线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8月26日,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在官网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长三角氢能高速示范线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鼓励氢燃料电池车辆在高速路线上开展区域运营的规模化应用,拟部署揭榜任务,打造长三角地区高速示范线。布局公共支撑、规模化示范应用的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适应市场竞争、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推动氢燃料电池车辆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规模化示范应用。
要求申报单位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车辆要求接入嘉兴市氢能产业大数据平台,并有成熟运营案例或客户评价。
申报单位申报的氢能示范线应在长三角地区,车辆须从G15沈海高速乍浦(平湖南)、独山港东、独山港西、嘉兴港区4个高速口上、下。
《通知》还提出对高速费进行补贴,补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按入围线路及规定的高速口上下的氢能车辆高速费用。车辆需搭载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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